【必看】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告

  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通告 

  惠防疫指办通告〔2022〕2号

  为全面提高疫情防控预警监测能力和水平,高效精准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现将全面推广使用“粤康码”公共场所码(以下简称场所码)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场所码设置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工业企业、电信运营商;餐饮服务场所;连锁酒店、旅店、宾馆、商场、超市;物业服务小区、住宅区、写字楼和建筑工地;机场、铁路(高铁)站场、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服务区、防疫检测点等交通场所;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公共体育场所;电影放映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农贸市场;金融机构;宗教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货运场所、分拨中心;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都必须按照“一个出入口一个码”的原则创建场所码,如实填写单位名称、位置等信息,规范表达场所名称,同时,应避免用一个码覆盖多个出入口。创建后,应在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供通行人员打卡登记。

  二、严格落实场所码查验

  坚持“应设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异必报”,各类场所要落实经营管理责任人制度,提醒和督促来人扫码进入,来人须按照先测量体温、后扫码的顺序校验正常后方可通行。对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各类不便持有和使用智能手机的特殊群体,或因各种原因未携带手机的人员,由场所检测员在测量体温正常后扫描群众纸质“粤康码”,或由同行人代为出示“粤康码”。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并立即向所属村居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消毒、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各类场所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

  四、严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

  进一步压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每周不少于2次进行行业场所码专项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相关单位(业户)和个人,由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属地及公安机关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市民从扫码验码等基本行为规范做起,相互提醒,注重养成,全民行动,多位监督,保护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附件:粤康码公共场所管理工具操作指引

  惠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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