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隆江镇和溪西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自2022年8月31日6时起,在隆江镇和溪西镇部分区域划定临时管控区,具体内容如下:

     (一)8月30日在隆江镇划定的高、中风险区域按原范围、原标准管理不变。

  (二)设立临时管控1区,东至月潭村及田地,西至隆江新城惠来滨海学校;南至龙江河,北至桥埔村、凤红村排灌渠(见附图)。不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三检,采取“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等管控措施。

  (三)设立临时管控2区,东至井美村、东门村、海埕村、见龙村排灌渠,西至溪一村、溪二村;南至军林村、溪南村、孔美村,北至西塘村、象湖村(见附图)。只进不出,区域内实行核酸三天两检,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四)设立临时管控3区,隆江新城宝石花苑9栋D单元。封控三天,所有住户实行核酸三天三检。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村(社区)通知,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惠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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