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来县隆江镇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房屋征收及搬迁补偿安置预公告

  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来县隆江镇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房屋征收及搬迁补偿安置预公告

     惠府公〔2024〕34号

  为服务保障中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及其配套项目建设、促进园区健康发展,依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3〕2号)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和广东揭阳520万方原油商业储备库项目加快申办安全许可有关事项的提醒函》(揭应急函〔2023〕72号)的要求,现拟对惠来县隆江镇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

  为切实维护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隆江镇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搬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现就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搬迁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搬迁范围

  房屋征收及搬迁范围为隆江镇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


  二、征收、搬迁补偿标准

  按照惠来县人民政府后续发布的征收、搬迁补偿方案执行。

  三、征收、搬迁登记和户口确认

  被征收人、搬迁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证件、权属证书到林沟村委会、赤一村委会、赤二村委会办理征收、搬迁登记和户口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房屋征收及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由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整村搬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不得突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存在上述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涉及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行为人责任。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整村搬迁范围内,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暂停办理土地、房屋建设等手续。

  (四)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搬离现场,腾空房屋,交付搬迁实施单位。

  (四)对于扰乱、阻碍、破坏林沟村、赤一村、赤二村整村搬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或无理取闹、辱骂甚至殴打搬迁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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