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惠人社工认(公)字〔2026〕2号

  永乐(大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作出胡某中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后,经调查核实并作出《变更工伤认定决定书》,先后通过电话通知你公司派人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该文书,因公司无派人签收和拒收邮寄信件导致该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送达规定,现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变更工伤认定决定书》(编号:〔2026030301号

  你单位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工伤与失业保险股领取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该文书送达。

  联系电话:0663-6699526

  联系地址: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股

  特此公告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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