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惠来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6月9日起,对惠来县自来水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联系电话:0663-6683453

  惠来县审计局     

  2026年6月3日    

  (本公示自2026年6月3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保留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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