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落实市、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全县农贸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无序停放、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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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全县实际,选取人流量大、问题突出的惠城蓬莱市场、惠城葵梅市场作为首批规范化管理样板农贸市场,制订了《打造惠城蓬莱市场、惠城葵梅市场规范化管理样板农贸市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及实施步骤,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7月9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及惠城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该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部署会。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泽灏对该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动员部署。通过此次部署会,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作用,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部门联动,初步建立了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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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住建局、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惠城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蓬莱市场和葵梅市场开展现场协调活动,通过实地勘察与现场会商,面对面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实际厘清各方责任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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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实地查看,蓬莱市场和葵梅市场场内均存在个别摊档超线经营、杂物占道摆放、摩托车乱停放、个别经营户证照公示不规范、未更换规范生鲜灯等问题,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督促经营户进行整改,规范经营。同时驻场人员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宣传,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自觉诚信经营,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蓬莱市场的场外经营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市场内部场地有限,而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较多,流动摊贩不进入市场经营;二是市场出入口及交通道路没有设置停车位,摩托车在路面乱停乱放。针对流动摊贩的问题,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已张贴通知,在蓬莱市场内设置自产自销专区摊位,即日起至2026年年底,周边农户自产果蔬、农副产品入市销售免收摊位租赁费,仅收取公共卫生保洁费用。同时在接下来的执法过程中,县住建局和惠城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宣传,引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提醒有意向的流动摊贩及时向市场物业管理所登记,逐步清退市场周围流动摊贩。针对乱停车问题,由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住建局、惠城镇人民政府商讨研究后,科学规划市场周边停车区域,统一划定停放泊位,整治非机动车违停堵路行为,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入位停放。葵梅市场场外主要存在个别车辆随意停放、停车不规范、停车标志不明显等问题,将由市场开办方(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新增停车标志,县公安交警大队和惠城镇人民政府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入位停放,整治非机动车乱摆乱放行为。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信息报送,对接跟进样板市场打造进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健全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推动打造环境整洁、经营有序、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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