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人社监公字〔2026〕11号
被送达人:广州雅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888号东兴市场五金区自编232-233号
法定代表人:林某文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惠人社监理告字〔2026〕5号),拟限你公司五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劳动者卿某英工资6000元,并按拖欠数额50%加付赔偿金3000元,合计9000元整。如对该行政处理告知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