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的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选址范围: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选址于惠来县惠城镇、东陇镇、华湖镇,选址论证面积3.4194公顷。
本次《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草案)的详细内容,可通过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huilai.gov.cn或直接到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
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规定,可在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直接向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四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报告书》(草案)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30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663-668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