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政协委员提案87号的情况汇报

关于落实市政协委员提案87号的情况汇报

县政府办:

接到《关于做好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87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就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内容牵头县卫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并从全县的实际出发,认真规划,现就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大投入。近年来,我县在小范围为60岁以上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办理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扩大了保险范围,为全县65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每人年10元,全县每年投入达到100多万元。同时还为全县城乡居民包括在本县工作的外地籍公职人员办理综合责任保险共165万元,以上所需资金全部均由县财政出资。

二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我县采取积极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是落实供养制度。目前城镇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月发放生活954元、农村692元。其次是落实补贴制度。给百岁老年每人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80岁以上低保、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月发放15元;改善了他们的生活。

三是充分发挥各地敬老院的效益。近期已对全县10所敬老院进行全面整治,逐步完善配套设施,努力推进居住、康复、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在院老人实施定期体检制度、卫生防疫和建立老人健康档案。同时积极探索敬老院发挥区位作用,为当地老年人提供服务。

四是把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之家的作用,同居家养老紧密结合起来,整合资源,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税务、财政等部门将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

五是下一步打算:根据市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我县实际,逐步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工作。

 惠来县民政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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