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惠来县委召开常委会,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会议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审计监督,不断创新发展、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坚持依法审计,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审计工作,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创新审计理念、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审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坚定扛起审计监督政治担当;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全覆盖,坚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县委常委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委员就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精神和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作发言,县委书记蔡淡群强调五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会精神,坚定扛起审计监督使命担当;二是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三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履职尽责,做好“六稳”“六保”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四是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对审计队伍进行研判,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