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惠来县神泉渔港抗洪排涝和防灾减灾综合防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惠来县神泉渔港抗洪排涝和防灾减灾综合防治工程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神泉渔港位于惠来县神泉镇,本项目拟对神泉渔港的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港内锚泊水域进行疏浚,疏浚面积约148.93万m²,总疏浚量约348.24万m³,拟采用抓斗式挖泥船和绞吸式挖泥船进行疏浚作业,疏浚土暂考虑吹填至渔港后方空地的临时纳泥区,由当地政府统筹处理。本项目疏浚工期约1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惠来县渔业发展公司
联系人: 翁先生
电子邮件:463878023@qq.com
联系电话:0663-6614938
传真:0663-6614938
地址: 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农业农村局
邮编:5152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0-89446181
邮箱:453893185@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81号办公楼3栋六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本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反馈您的建议或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惠来县渔业发展公司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