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场),县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接市通知,现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粤防〔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防总决定全省44日进入2024年汛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三防纪律,压紧压实各项三防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联系”责任对接、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和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等汛期工作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等动态,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如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响应,迅速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我省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

惠来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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