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惠来为目标,全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要求,围绕全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重点,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和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为我县乡村振兴、“三农”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我局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全局上下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坚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关情况

我局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研究谋划和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政府依法履职全过程。同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创建文明模范机关结合起来,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上带好头、作表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时代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2024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的比率达100%,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打造讲政治、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模范机关干部队伍。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惠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及我县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等情况进行述法,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落实好尊法、学法、用法、普法任务,形成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落实“三个最”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一把手”走流程。一是对照《揭阳市优化“三个最”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对我局行政事项清单全面进行核对清理,做好下放至镇村的事项对接工作,对已取消、已下放事项及时完善说明。对行政事项的兜底性条款认真核查,结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和我县实际进行补充说明,对重复的事项进行删减,认真负责高效落实“三个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二是聚焦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高频事项,局主要负责人亲身体验,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快办事、省成本”,同时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减流程、压时限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惠来高质量发展。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严格依法履行颁发行政许可证职责,确保所作出的行政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许可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2024年共办发行政许可证143份。

3.加强行政许可审批监督和检查。一是加强对承办行政许可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扣、拿、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后监管的检查,主要是检查职能部门对许可对象的监督检查,做到既重批又重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本年度我局共有三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已经县司法局、县政府审核后进行公布。

(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局党组、党委制定的《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议事规则》《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律师顾问机制,聘请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咨询,提高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多措并举,构建诚信体系建设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加强诚信宣传学习,建立健全机制制度,组织查漏补缺信用信息,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注重公示工作的常态长效,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报送数据信息、上报信用信息,对于行政许可的办理及行政处罚的作出及时进行录入,做好“双公示”数据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更加完善。2024年,我局报送至揭阳市公共管理平台进行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共计94条,行政许可证登记信息共计8条。二是认真践行惠来县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以“信用建设”或“诚信宣传”等为主题的诚信建设宣传活动,进企业进乡村开展宣传。三是开展“舌尖安全”服务行动,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不断扩大农渔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频次,确保舌尖安全。

(五)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

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提供多样化的政务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数字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信息发布,扩大信息发布范围,推动信息发布智慧化、高效化。2024年,我局在部门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7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1次、“组织机构”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1次、“部门文件”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5次、“业务工作”栏目本年度总计公开58次,财政预算本年度总计公开4次,决算本年度总计公开5次。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政府日常动态、部门文件等。累计接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累计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其中1件已撤销申请)。

(六)多措并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本年度组织参加考试人员2名,我局目前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35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不当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和被投诉举报的现象,也未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违法及不及时妥善处理被投诉的情况。

2.强化对机关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由局法律顾问进行授课,围绕农业执法原则、农业执法职责、农业执法程序和农业执法重点问题等方面内容进行讲解和答疑,有效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将程序合法、执法规范贯彻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治理效能,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对各镇的执法培训。2024年我局组织4场农业领域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共134人次,通过案例讲解、模拟办案、新法律法规的解读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切实提升镇级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二是2024年9月24日、26日分别派出优秀执法人员参加县级统一组织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指导和授课,对照农业领域下放的职权事项,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培训,有效提升各镇(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管

1.严格农业综合执法。局农业综合执法股(大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乡镇办案的指导。2024年,我局对全县农业领域经营性场所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共检查30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开展生猪私宰专项联合检查31次,多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80多人次,取缔私宰点20个。

2.严格海洋渔业执法。县海洋综合执法大队深入开展“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认真抓好渔船安全生产工作,筑牢沿海管防屏障。2024年,共出动执法船艇318航次开展巡查,出动执法车辆93辆次,海上、陆上执法人员3481人次,检查渔船共计4184艘次;查办涉渔违法案件105宗,已办结104宗,罚款113.46万元;查获涉渔“三无”船舶66艘,已拆解44艘。

(八)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为加强乡村法治人才建设,按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省厅、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我县286个行政村的具体情况,本年度已完成全县90%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任务56户,有效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发展。

(九)加强法治学习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开展内部学习活动。一是加强日常学习交流,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纳入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更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学法培训制度,推动提高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学法考试系统的自学和考试,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农村。以法治宣传日为依托,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食品安全周等作为学习宣传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下乡、进企业宣传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供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执法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应加强专业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法治学习、法治宣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三农”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不断拓宽,与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还需持续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仍可再丰富、渠道可再广泛,应发掘更多通俗易懂的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式,达到群众易懂、内容深刻、案例典型的效果。

(三)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有待加强,在具体执行和实施过程中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监督机制存在一定不足,机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还未真正发挥。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2025年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制度建设,建强工作队伍。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将法治文化与机关道德文化、廉政文化等有机结合,有效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创新学法形式,加大干部队伍学法力度,加强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教育,切实提升我局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地落实。

(二)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一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持续抓好宪法、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农药、种子、肥料等农资打假和违法用海、违规作业等违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违法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把执法和为群众服务相结合,切实保障农民渔民合法权益。

(三)增强信息化应用能力。一是按照新形势下无纸化办案要求,扎实开展无纸化实际运用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对平台的理解认识和应用,积极沟通对接相关技术部门,推动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二是加强信息共享,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协调联动,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行政执法监督互促互进工作格局,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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