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现依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入库申报材料的评审意见,形成了拟入库企业清单,经惠来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拟作为惠来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入库企业,现予以公示,申请入库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14日,共5天。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关于惠来县县城商业建设行动县项目拟入库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