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绳之以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权益。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威慑力,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登记注册 类型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与整改 主要情况 |
1 | 惠来县聚咏春茗点珑江餐饮店、惠来县聚咏春茗点餐饮店 | 92445224MA7N6CB06A;92445224MA7MT50CX5 |
吴某展 | 惠来县隆江镇葵惠路196号铺面(原地址,现已注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一路金龙大酒店大门左边第一间铺面(原地址,现已注销) | 个体工商户 | 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期间,吴某玉、吴某华等人在惠来县聚咏春茗点珑江餐饮店、惠来县聚咏春茗点餐饮店工作,22名劳动者被拖欠工资13.7356万元。经营者采用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责任。 | 经责令整改逾期未改正,已移送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