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2〕109号)文件精神,为高效有序推进我镇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建设,需对项目建设相关范围内涉及所有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及对象: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详见附件《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凡在本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现有坟墓均为迁移对象。
二、迁坟规定期限:凡属于上述迁坟地域范围内坟墓的亲属须于2025年7月9日至8月7日就近到隆江镇邦庄村、赤一村、赤二村等相关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和办理有关迁移补偿手续,并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仍未迁出的将视为无主坟处置(无主坟不再支付坟墓迁移补偿费用),将统一组织进行迁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坟主或坟主亲属自行负责。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迁坟地域范围内种植作物、造坟及构建建筑物,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对迁坟工作中妨碍阻挠的单位或个人,将交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办理联系人:谢同志 15813535408(隆江镇邦庄村)
方同志 13828109866(隆江镇赤一村)
李同志 13417616555(隆江镇赤二村)
附件:龙江河赤吟水闸枢纽工程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
隆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