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5年第7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惠来县隆江镇祥辉中药行(个人独资)1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时间
1粤DB6630001092030年2月23日惠来县隆江镇祥辉中药行(个人独资)李稳惠来县隆江镇襟江二街12号停止经营2025年6月26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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