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惠人社工认(公)字〔2025〕8号

徐州蓝辉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经审查:周某春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编号7073490)、《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09151029922504),先后通过电话通知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以上文书,因你公司无来签收和拒收邮寄信件导致文书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送达规定,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编号:7073490)、《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09151029922504)。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生效,你单位可于公告期间到本机关工伤失业保险股领取工伤认定法律文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该文书送达。

  联系电话:0663-6699526,联系地址:惠来县人社局工伤股

  特此公告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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