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非法倾倒处置建筑垃圾污染环境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切实提升全县城乡建筑垃圾治理规范化水平,精准有效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线索信息进行举报。

  一、举报范围

  在惠来县辖区内,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县监督举报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1

  县住建局

  0663-6681330

  2

  惠城镇

  0663-6632313

  3

  华湖镇

  0663-6513967

  4

  周田镇

  0663-6821710

  5

  仙庵镇

  0663-6780003

  6

  靖海镇

  0663-6860123

  7

  前詹镇

  0663-6752886

  8

  神泉镇

  0663-6731101

  9

  东陇镇

  0663-6551548

  10

  隆江镇

  0663-6340169

  11

  溪西镇

  0663-6395879

  12

  侨园镇

  0663-6450193

  13

  葵潭镇

  0663-6251203

  14

  东港镇

  0663-6210426

  15

  鳌江镇

  0663-6290181

  16

  岐石镇

  0663-6310398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受理内容

  1.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私自收纳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垃圾“从城里往郊区乱倒、从城郊往农村乱倒、从地面往水体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2.居民小区、农村等建筑垃圾产生者未按规定投放,随意露天堆放,未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清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至核准的地点中转、消纳、处置;未随车携带许可证明,运输过程存在泄漏、遗撒、未密闭运输;定位、轨迹记录设备未运行正常,存在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

  4.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消纳场所未按要求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5.其他与建筑垃圾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障机制

  1.相关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行为,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2.举报人应保证线索真实有效,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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