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我镇首次出现二例输入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2020〕42号)文件精神,按照分区分级标准,我县属中风险地区。为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惠来县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辖区内所有娱乐文化休闲场所(KTV、沐足按摩、网吧、酒吧等)、餐饮单位(餐厅、大排档、肠粉店、烧烤点、小食店、夜宵摊位等)和熟食店(肉制品店、鱼制品店、饼铺等)暂停营业,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商铺户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营者一律要佩戴口罩,否则不准开业。各商铺户要对进店人员测体温,登记造册。对未佩戴口罩进店的人员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依法依规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
三、市场摊位经营者必须配合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每天体温测量,登记造册。
四、本通告施行过程中,上级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溪西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