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惠委发[2017]1号)和关于印发《法治惠来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惠委办发[2017]17号)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普法责任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的大事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纪律要求等措施,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有效提高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与财政法律意识,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规划部署
(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支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强有力普法队伍,切实加强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的普法意识,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领导有方、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二)健全普法学法机制
我局不断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根据单位职责及新法新规的出台开展形式多样的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每年研究制定实施财政“七五”普法工作的计划方案,明确年度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的要点以及各股室的任务分工,并建立普法工作台账。我局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任职培训的内容,为确保我局“七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筑牢了制度基础。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自2020年7月份起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法律纠纷及咨询等各种法律事务,为我局实施财务检查、行政处理、政府采购投诉裁决等行政执法管理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合理化解了行政风险,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一是做好财政普法经费保障,将局内普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用足用好普法工作经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局共支出各类普法工作经费 125.5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各类普法教育学习资料,开展普法培训等。二是落实全县普法经费保障,“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共统筹投入资金1829.14万元支持全县普法工作,主要用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执法人员培训经费及社会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等。
二、突出主业主责,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局围绕各个普法重点和时间节点,将普法工作与财政日常业务开展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国家机关普法职责。
(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和党内法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每年都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并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内部普法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
我局征订了《宪法》、《民法典》、《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用书,开辟了普法阅览室供干部职工业余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适时组织班子成员学法,同时,以党支部“三会一课”,省财政厅“财学”大讲堂等平台为载体经常性地对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局班子领导、中层以上干部、业务经办人员分别作为主讲授课学习《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财学”大讲堂《民法典》视频学习培训,在我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也得到很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大大增强。
(三)将业务培训和普法学习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针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的实际需求,聘请专家学者,通过举办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新政府会计准则专题培训、政府采购电子化执行平台操作业务培训等,对《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进行专门的讲解和宣传,使普法教育更具针对性、实效性。“七五”普法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31期,累计培训4682人次。
(四)把握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普法宣传
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4”普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镇、社区、扶贫点,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政策法规,获得了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
(五)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效果
一是利用各种信息技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入门大厅电子显示屏幕、短信平台、展板等新兴载体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平台交流群,针对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在群里上传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指南和表格等,及时对服务管理对象进行普法宣传。
(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完成微信学法和普法考试
“七五”普法期间,我局始终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方针,督促干部职工积极通过 “省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进行学习考试,每年学法考试的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也为100%。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三、明确执法普法责任,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工作
(一)制定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
坚持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制定了《惠来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的职能明确了各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普法责任,积极在业务工作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预算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法律法规。
(二)将财政资金监管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在配合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开展对中央、省、市级农田水利、扶贫救灾、国家助学金、新农合资金、医疗卫生建设资金、企业改造资金、社会就业培训资金、旅游开发专项资金、“三公”经费检查等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对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管理松散不严等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按照《预算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切实维护财经法纪的威严。
(三)及时整理新颁布的财政法律法规汇编成册
为更好在业务工作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定时收集整理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汇编成册,发放给县直各相关单位,2016年至2021年我局分别编制印发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汇编》、《惠来县农村财务和涉农资金法规文件汇编》、《党内有关法规选编》、《政府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惠来县财政局有关制度文件汇编》等资料。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一)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大财政、大预算”和预算管理“一盘棋”的财政理念,紧密对接省业务主管部门“大专项+任务清单”预算制度改革,推动预算编制更好地以中央、省、市和县部署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工作为导向安排资金,促进“钱”和“事”相统一、财与政相协调,切实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部门预算县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试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起,将各预算单位保民生县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纳入惠来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改革,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体系,并由财政部门前置对预算单位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初审、反馈、修改、完善、审核、确认、批复,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数量、质量、实效、成本和效益等,切实加强我县财政资金投入管理,强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促进项目按预定目标有效实施,实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全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稳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推行“数字财政”建设,实行“办事一张网”,以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建设全省大集中的数字财政管理平台,实现财政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继续整合信息系统,完成CA安全认证系统的部署,简并填报事项,让信息多跑路,部门少跑腿,优化财政服务。
(四)提高财政资金支付安全性。为规范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明确各业务主体工作职能,县财政局制定了《惠来县财政局财政内控制度汇编》一书,共建立完善39个制度;为完善工程项目财政资金支付流程管理,制定了《惠来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审核支付管理制度》和《惠来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评审业务工程流程》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五)做好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乡镇财政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支出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采购改革方案,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商品流通自由度、潜在企业参与度,严格项目绩效评审,切实降低采购价格,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局将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做到法制宣传与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相结合、与依法理财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与学法用法相结合,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到各项财政管理工作中,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惠来县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