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港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惠来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惠法治办〔2021〕21号)等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全力开展学习培训工作
东港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来镇综合执法队队长参加了2次脱产培训,同时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深入开展全镇所有公务员包括干部职工学法活动,使学法常态化,镇公务员学法受众面达到100%。
(二)积极推动法治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公众号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我镇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典型做法。深化“法治六进”,结合“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综治办、司法所、镇教育组、驻村法律顾问和相关干部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我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次,共出墙报、黑板报17期,组织宣传学习13场次,悬挂粘贴普法标语1300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30000多份,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法治政府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了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落实依法行政要点的简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完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强化乙方思维,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二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要求编制完成政府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是配合上级单位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力协助推进审批提速,实现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各类证照和审批时间“五减少”。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医疗卫生、住房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加强违法惩戒,做到在执法的过程中普法。
五是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六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监管越位、服务缺位、执法错位等问题。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镇人大报告和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放的部分行政执法权,设置东港镇行政综合执法办公室和执法服务中心,成立行政综合执法队,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占耕建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涉毒涉电诈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年开展综合行政执法322人次,责令限期整改5个。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参加行政执法教育培训14人次,加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新录入11名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其中10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四是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全面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和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掌握新冠疫情重点人员行程路线及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排查管控,全年没有新冠疫情确诊病例,没有发生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四)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年受理来访及网上信访件13件11宗,所有信访案件均由领导阅批,并落实领导包案调查化解,已办结9宗,尚有2宗正在抓紧调处中。全面加强各类重大节日、重要时期的维稳安保工作,针对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人员实行专人跟进,随时掌握人员动态。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无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重点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全年东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4件,调解成功率100%。没有依申请的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不合法引起民转刑、民转非案件,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针对本地比较突出的纠纷类型,设立“东港镇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由镇妇联、综治办、司法所三方联合调解,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载体,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引导村(社区)依法治理民主治理,夯实民主法治创建基础。今年以来,各驻村(社区)律师共进村宣传64次,宣讲主要内容为民法典、疫情防控法、学宪法拥宪法等主题,登记法律服务工作台账256条。
(五)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中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镇纪委全年约谈政府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干部共21人次;2021年度,我镇党政领导班子没有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刑事案件;没有因行政决策不当、程序不完善或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面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东港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
三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等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四是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
五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12345市民政务热线服务工作。2021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业务单62件,其中,已办结62件,办结率100%,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的情况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全镇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增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解把握,为执法队伍依法开展行政处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情况
我镇各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规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具体部署,狠抓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条例》的具体规定。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等宣传阵地作用,确保学习宣传《条例》全覆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听取公众、专家等多方面意见,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动谋划我镇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做遵法、学法、守法的表率。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队伍法治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方面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职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继续要抓好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一是要牢固树立行政“为民”的思想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二是要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三是要加大群众普法力度。大力推行“送法下乡”等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扩大、不缩小、不扭曲法的本质,确保现行的法律得到有效的遵守。二是必须加快建立和健全现行行政法律体系,加快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三是执法必须平等,不畏权、不畏情,严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强化执法监督。真正做到权力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法律规定上并不缺乏各类监督,如人大的监督、政协及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缺乏的是这些监督的真正落实到位。因此,强化监督,关键是要强化监督主体的法律意识、赋予他们法律上的保障权利,使他们能够监督、敢于监督。
中共东港镇委员会
东港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