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改函〔2022〕25号
惠来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缓缴污水
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县自来水公司、有关镇自来水公司(供水所):
现将《揭阳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省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2〕10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省缓缴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2〕10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