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来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有关水库管理所(处)、邦山桥闸管养所、东港镇水利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广东省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32号)和揭阳市发展改革局、揭阳市财政局、揭阳市水利局、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揭阳市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揭市发改价格函[2021]758号);以及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17]35号)的统一部署,现提出我县2021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按照“因地制宜、重点先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以水价机制为核心,以奖补机制为保障,以工程和计量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工程管护机制为依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共同推动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前进。

一、改革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灌排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按照发改价格[2020]1262号文要求,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做好斗口以上计量设施建设,并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计量设施。结合实际,选择与财力相匹配的计量设施,鼓励选择量水槽、量水堰、量水标尺等经济适用的设施,利用可起到量水作用的水工建筑物或“以电折水”等方式,满足基本计量需求,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精准计量。

(二)进一步推进农业水权制度的建立。深入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改革区域着力推进农业用水总量和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按照适度从紧原则,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确保全部完成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农业用水指标合理分解至用水主体,加快推进一般中型灌区农业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实施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三)探索创新终端水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组织服务水平,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体系建设。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责任,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两证一书”制度。推进工程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加强对渠系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护的技术指导,提高管护水平。

(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做好涉及农业供水的水库、灌区干支渠以及田间水利设施等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完善供水管网建设,分级明确管护责任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加强农业用水供水计划管理和调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单位运行效率和效益。通过制定完善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水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配水机制、量水机制、监督机制和收费机制。

(五)加强农业节水技术应用。继续推广农业节水技术。结合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业务培训以及墒情监测,大力推广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为主的节水节肥种植技术,不断增强农民节水意识,进一步带动节水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

(六)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成本核算,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供水成本核算,提出反映灌区运行维护成本的建议水价供价格主管部门核定,2021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大中型灌区成本核算工作。价格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业用水按照补偿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及时核定改革地区农业用水价格,逐步推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七)积极稳妥推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及时出台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或方案,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可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优先用水等多种形式,调动用水户节水积极性。在完成上级考核事项的前提下,加强对现有财政补贴、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二、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切实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配套机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围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工作人员及项目区村民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增强节水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是做好改革台账的更新维护及信息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中。水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更新县级改革总体进展和改革措施进展台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及时更新县级农业用水价格及奖补资金安排台账,于11月30日前将改革台账分别报送市对口业务主管部门,抄送同级相关部门。

附件: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台账(总体改革进展)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台账(改革措施进展)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台账(灌区水价及奖补资金)

惠来县发展和改革局              惠来县财政局

惠来县水利局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县级台账(表1、表2、表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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