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公安机关查处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现场收缴的烟花爆竹

临近春节,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严峻的实际情况,惠来县公安机关依照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对辖区超市、街头小巷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两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1月8日,华湖派出所民警在华湖镇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嫌疑人欧阳某发,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随后民警立即口头传唤欧阳某发到派出所并依法收缴鞭炮10件,经询问,欧阳某发如实供述了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目前,违法嫌疑人欧阳某发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7天。

1月13日,惠城派出所民警在惠城镇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在南园新村一小卖部内捣毁一违法储存、销售烟花炮竹销售黑窝点,当场查获烟花炮竹一批,抓获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销售人员翁某近,经询问,违法人员翁某近交代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翁某近因涉嫌非法存储买卖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非法买卖、存储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一定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若家中有非法储存涉危涉爆等物品,一定要及时销毁或上交,销售烟花爆竹也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证件。如有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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