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厉打击各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特制定以下奖励实施办法,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有奖举报。
1.凡是检举、揭发或者提供线索举报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奖励人民币1000元。
2.凡是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举报被惠来县公安局上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或被外地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惠来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每抓获1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凡是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举报抓获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经查证属实的,每抓获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奖励人民币3000元。
4.凡是检举、揭发或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每打掉1个犯罪窝点,抓获10人以下(含10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10人以上至20人(含20人)犯罪窝点奖励人民币30000元;20人以上窝点根据影响范围、涉案金额,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0元。
5.举报贩卖涉电信诈骗通讯卡或银行卡1至10张奖励500元;10至50张奖励人民币1000元;50至100张奖励人民币2000元;100张以上奖励人民币5000元。
6.举报1个涉电信诈骗对公账户,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3000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惠来县公安局、惠来县财政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2、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10”或0663-6681494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