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杜绝殡葬管理工作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殡葬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落实办法。
一、摸清底细,明确责任
各村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坟山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清理清查,摸清底细,并将责任落实到村民小组、到人,对违规新建、改建坟墓发现一宗、平坟复绿一宗。尤其是“三道两区”乱葬坟墓,要坚决清理整治,绝不手软。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先进典型,使殡葬管理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治丧,自觉抵制违规造坟行为,为全镇营造良好的殡葬管理氛围。
三、强化网格化管理
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造坟行为的发生。按照“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及村民小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将任务数分解落实到村“两委”干部。
四、落实责任追究
建立由镇线条领导牵头落实,镇纪委进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从7月3日开始对各村“两委”干部进行考核,作为明年村换届选人用人的依据。
严格实施问责,对监管不力、出现违规造坟、偷尸土葬等违法行为被县、镇发现并查实的村,根据两委干部网格化责任表,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自然村负责人和负有相关片(围)、巷、户的“两委”包干干部进行问责,第一次进行谈话提醒,第二次进行约谈,第三次进行立案调查。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华湖镇委
华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