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评残条件的申请人,带齐以下资料,到县政务数据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再到评定机构接受专家的评定。具体资料如下:
1.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各1份;
2.智力、精神及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需交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及数字相片。
数字相片要求:1.凡是半年内办理身份证的,不用再交数字相片,但相片采集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重新提交符合制证要求的数字相片。2.第三代残疾人证数字相片采集具体要求: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相素30k以下)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x26mm。照片统一以“乡镇+姓名+身份证号.jpg”或“乡镇+姓名+身份证号.png”命名。同时请拍照相馆将数字相片上传到县残联邮箱: 465123602@ qq.com。
二、前往县残联定点评残医院(县人民医院或县慢性病防治站)指定医生(见下)评定残疾类别及等级(注意:《评残表》到评残医院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663-661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