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残疾等级/条件:
持残疾人证1-2级残疾人、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1-4级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或低收入重度残疾人
残疾等级/条件:
持有证残疾人证(一至四级视力、言语、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
持有残疾军人证件
二、准备材料
《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彩色证件照1张
农村信用社或农商信用社,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注:申请生活补贴者需另准备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
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其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业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微信“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收到信息再前往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第二步:录入提交
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后,由街道(乡镇)民政录入系统,提出意见。
第三步:审核审定
县残联作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由县民政局作出审定意见。
第四步:发放
审定合格的,自申请审定合格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每月25日前发至提交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