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海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推动我镇林业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靖海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贯彻实施《森林法》,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我县奋力打造“发展惠来、文化惠来、平安惠来、美丽惠来、红色惠来”提供强有力的林业生态支撑。
(二)目标要求。力争到2022年3月底,配合全县完成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建立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机制,配套林长制相关制度。到2025年,配合全县建成运行机制顺畅的县、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配合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国土绿化水平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更加严格,森林质量大幅提升,森林生态文化更加丰富,林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村级林长体系
1.有林地的村(社区)设立村(社区)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委员担任,构建以村(社区)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明确林长工作职责。林长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各村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森林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具体工作,落实源头网格化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落实林长制重点工作
1.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各村(社区)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禁止非法毁林毁湿。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各类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公益林精细化管护,持续合理优化调整公益林布局,严格保护天然林,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立完善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管护长效机制,做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森林督查,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2.高质量推进森林资源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森林县城、森林城镇及森林乡村建设,统筹城乡绿化,拓宽城乡生态空间。深入持久开展义务植树运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创新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打造中心城区城市森林内核、北部森林生态屏障和南部沿海防护屏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发展珍贵树种,落实大径材示范基地和国家储备林建设,提升森林固碳增汇功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天然林修复,强化天然林中幼林抚育,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加强生态廊道建设,鼓励在废弃矿山、荒山荒地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集中对城镇周边、主要江河干流沿岸、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加强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宜林地造林,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和沿海防护林体系,筑牢沿海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3.着力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着力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打造全县生态保护新高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和机构,落实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水平,全面保障我镇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4.全面加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推进专职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推进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安全隐患及时清理工作。构筑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的林火阻隔体系,逐步形成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相互结合的林火阻隔网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营造全民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5.加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全力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生物灾害防治普查,重点抓好“十四五”期间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控5年攻坚行动,遏制疫情扩散,减轻灾害损失。加强生物灾害监测防控精细化管理,推广遥感监测、大数据人工智能预测等新型测报技术,落实防控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十四五”期间,森林有害生物成灾控制率稳定在8.2‰以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疫工作。
6.扎实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充分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考核等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推动林业信息系统互通、数据互通,林长“一网统管”,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7.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落实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鼓励发展碳汇林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促进完善产权交易,努力实现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形式。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生态新业态发展。贯彻执行森林法律法规规章,深化森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衔接村(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构建新时代森林行政执法体系。
8.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村(社区)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森林资源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整合用好各类管护资金,落实管护人员合理待遇,提高护林员等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强化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护等教育培训,提升基层林业工作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
(二)加强保障机制。建立完善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等制度。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生态林业建设等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推进森林保险和林业信贷业务。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林地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三)强化监督参与。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名单、责任区域、林长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必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探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森林科普教育,通过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森林文化周等广泛开展宣传,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营造全民参与治林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问责。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各村(社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督查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