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

靖办发〔2023〕40号

靖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进

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十个有”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

      《关于持续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海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关于持续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对标建设,夯实基础

         各村(社区)要以《广东省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模板》为指南,对标建设内容和标准,村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利用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建设为契机,全力拓宽基层防灾减灾资金应用范围,提升建设水平及效果。比如,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揭委字〔2023〕4号)中第五项第二条“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之“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办字〔2023〕15号)第二条第四项第7点之“加强县域防洪排涝、防灾减灾、应急避难等设施建设”的要求,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21〕126号)附件“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资金使用清单”中第一条“正面清单”之第三项“支持用于补齐必要的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镇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规定,建议把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同步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和“百千万工程”的建设内容。

         二、强化宣传,以点带面

         要注重建立面向城乡社区的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平台,加强“广东应急一键通”灾害信息员注册使用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尤其是要抓住国家“防灾减灾日”、“消防日”和“五进”宣传等重要时机,将减灾教育引入企业、引入农村、引入社区、引入学校、引入家庭。

         三、建设队伍,培养力量

         在防御灾害过程中,关键救援力量是身处基层社区一线的各类队伍。在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培育中,要重点抓住志愿者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将社区内具有各种专业特长和能力的人员动员组织起来,成为各类志愿者的骨干力量,并加强培训,使之成为具有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先期处置、互助救援、灾害恢复等各项能力的防灾减灾救灾先锋队伍。

         四、编制预案,加强演练

         救灾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紧急行动指南,必须及时因地制宜编制,并适时组织开展洪涝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演练、灭火演习、地震疏散、卫生救助等一系列实战演练,通过不断的演练达到锻炼队伍、检验预案的目的,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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