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迅速有序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救援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惠来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与任务
镇委成立自然灾害救援工作指挥部(设在三楼党委会议厅),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副书记任副总指挥,其他联席会议成员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指挥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事办),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党政办、社事办、农业办、村镇办、国土所等有关部门中抽调。主要责职为:
(一)迅速了解、收集、汇总灾情,经镇政府批准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灾区抗灾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二)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
(三)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安排、调运。
(四)组织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
(五)处理抗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救灾应急预案与要求
(一)灾害发生前夕
1、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离岗,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险情等灾情,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确保24小时通讯畅顺。遇重大险情和灾情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上级指挥部门报告。
2、指挥部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除本级做好预防和救援准备外,要及时通知各村(居)、有关单位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二)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本职工作:
1.抢险
组成单位:镇机关、派出所、联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各村居“两委”干部等。
主要职责:抢救被压埋人员,寻找失踪人员,营救被困人员;转运救灾人员和急救物资;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等其它救灾任务;帮助灾区群众做好灾后复产、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等工作。
2.查灾核灾
组成单位:社事办、村镇办、农业办、国土所、邮政、电信等部门。
主要职责:对各种灾害情况的收集、汇总、核实和评估,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及县级关部门。
3.灾民转移安置
组成单位:社事办。
主要职责: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处理死难者善后事宜;发放救灾款,调配救灾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活。
4.应急资金
组成单位:财政所、社事办和金融部门。
主要职责:经镇政府批准,及时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5.医疗
组成单位:卫生、医药部门。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帮助灾区采取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的发生;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器械。
6.物资供应
组成单位:社事办、食品、供销等部门。
主要职责:做好抗灾救灾物资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
7.交通运输
组成单位:国土所、村镇办、派出所等部门。
主要职责:尽快抢修被毁的公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障灾区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转移、疏散。
8.通讯
组成单位: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灾救灾通信畅通。
9.基础设施和应急恢复
组成单位:村镇办、水利、电力、邮政、通讯、农业办等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严重的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电等市政设施,指导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损毁农田的修复,尽快恢基础设施功能。
10.治安保卫
组成单位: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联防队、各村治保人员。
主要职责: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