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惠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主要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持续深入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推动全县货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11月份以来,惠来县交通运输局继续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和维修业户进行摸排检查,落实多种举措,加强货运行业整治执法力度,全面整治“两客一危一货”运输市场秩序,全力做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强危险废物运输整治。我局严格按照揭阳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揭市交函〔2020〕1437号)文件要求,对照职责,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一是加强路面日常执法巡查,切实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国道G228线溪西路段、省道S337线溪西路段、沟疏高速路口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危化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查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切实加大对非法经营、充装和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翻新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持续加大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企业的排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源头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由分管执法局领导带领执法中队对辖区内中海油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树立“查不出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思想认识,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流程,规范装载,确保运输安全。

       二、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县际交叉督查行动。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11月12日,我局督查组组长朱炎城带队先后到揭阳市揭东区埔田卸货场、利源混凝土公司、光大码头以及高速公路市局执法二支队开展交叉督查工作,通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分别检查埔田卸货场的运转情况(称重设备、门口外观标识、处理流程、值班制度等)和台账登记情况,利源混凝土公司与光大码头这两家货运源头企业的经营资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称重设备使用情况、监管制度及落实情况和岗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市局执法二支队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及数据管理归档情况、执法日志填写情况及管理情况和相关工作台账。

督查结束后,我局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填写《交通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和《交通执法督查意见反馈表》,指出存在问题并送达至单位负责人,要求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同时,我局以相互学习借鉴行业交通执法监管经验为出发点,汲取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举一反三,取长补短,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业源头单位监管,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平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三、强化异地用警联合执法。为深入整治国办督查室暗访曝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着力构建货运市场治理长效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异地执法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交通执法 公安交警异地用警联合执法工作会议,抽调人员组成异地用警联合执法小组,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分工任务。11月26日,交通执法局中队负责人方松金和交警大队负责人苏胜波带领联合执法小组前往揭西县省道S237线金和大圆路段,采取定点检查、机动巡查的方式,重点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改装、超限超载车辆。此次交通执法部门出动15人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检查车辆35辆次,查获涉嫌超限超载货车1宗,并移交属地处理,累计卸载货物3.2吨。

11月份,我局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20宗 ,其中,扬尘3宗,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宗,无从业资格证1宗,未经许可从事驾驶培训1宗,异地开展培训业务1宗,卫星定位数据异常11宗,无防止脱落1宗,其他违法行为1宗;与交警联合查处超限超载运输案件25宗,累计卸载货物482.41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3辆,恢复原状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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