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 18 日至 25 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教育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许健阳、邱旭英
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8623/37629059
2.惠来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11号 联系人:刘兴杰
联系电话:0663—6692400
附:2021年度惠来县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