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有关程序

(一)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合影结婚证照3张

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