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潭镇农村小型项目建设流程(农民工匠做法)

葵潭镇农村小型项目建设流程

(农民工匠做法)

一、适用农民工匠做法的基本原则

1.在农村发生的建设项目;

2.技术含量不高,工程投资不大(单项工程100万元以下或购买公共服务50万元以下)。

二、具体流程

工程项目或采购公共服务项目若初步估算金额适用农民工匠做法的,按以下流程开展,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报备。

(一)动议:村(经联社)“两委”干部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拟开展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二)勘查设计及概算:由村(经联社)根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委托专业人士(设计师或有经验的工匠)开展实地勘查设计工作,并根据勘查设计结果计算工程量,通过市场调查初定项目概算造价。

(三)表决:概算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召开村(经联社)村民代表会议,对建设内容、建设方式、投资概算等进行讨论表决。

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按有关法定程序召开,表决同意须50%以上。

(四)申报:村委会对建设项目进行造价核查后,向镇政府申报。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批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建设图纸、概算造价(采取包工或单工计算方式、不承包材料的,应标注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如工费每人每天多少钱)、建设时间、竞标方式和要求等,公示时间为5天。

(六)竞标:以竞标形式公平公正,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

(七)施工管理。驻村挂点的镇班子成员及村(社区)书记、主任牵头项目建设理事会成员对施工过程、物资采购、质检验收进行全流程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施工现场签单管理制度。

(八)验收及结算:项目完工后由施工方提出验收申请,村“两委”组织项目建设理事会、村民代表等进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施工方凭验收报告按合同进行结算(向农民工个人支付劳务费用等,符合惠来县村级组织统一使用范围的票据,经村项目建设理事会签名确认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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