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府〔2022〕15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葵潭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来县葵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葵潭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葵潭镇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武才(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镇元(副镇长)
成 员:公共服务办、应急办、水利所、派出所、教育组、各中小学、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丰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溺水教育为目标,以全镇水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并彻底消除双休日、节假日、暑假等时段游泳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村(社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各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2.落实监护责任。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负起监护责任,学生外出家长做到“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知归时),教育子女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监护人要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
3.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学校每年要多场次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安全教育时时讲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预防溺水主题班会;为每个班级配备宣传挂图;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两会”(发现学生在危险水域抓鱼、玩耍、游泳会相互提醒、劝阻和报告,发现有人溺水会向周围的成年人呼救或拨打110求救),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4.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建立安全家访机制。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期开展安全家访活动,通过召开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签订《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各类考试毕业离校后及假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各校、各村、各单位上报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社区)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社区)或部门单位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9、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实施步骤
1.各村、各校、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的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一方平安,要对周边的池塘、河流、水库等水域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警示工作,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结合其它安全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