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现将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清剿“三合一”火患行动(代号“扫雷行动”)的通知》(惠消安委办〔2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深刻吸取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清剿“三合一”火患行动(代号“扫雷行动”)的通知.pdf
隆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