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惠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惠来县自然资源局 惠来县公安局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 转发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惠森防办〔202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隆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惠森防办【2021】16号惠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惠来县自然资源局 惠来县公安局 惠来县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