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40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133人。为了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惠来县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33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4人、农机3人、种粮大户3人、果菜茶种植大户7人、畜牧养殖大户1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及农产品加工人才4人),培育资金40万元,培训时间为6天以上或48学时以上,按综合素养课教学模块、专业能力课教学模块、能力拓展课教学模块设置课程。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2020年的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要求
1.培训机构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业教师。能按《广东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置课程,授课老师必须聘请已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高素质农民师资信息库注册,以往学员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5%的教师。
2.培训机构具有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且得到农业部门的满意评价。
3.培训机构需负责所有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提供给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同时至少要提供1个任课老师精品课程完整的DVD资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和市农业农村局。
4.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其中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必去点),与涉农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紧密合作,提供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合作协议以及至少2所涉农高校的合作协议。
5.培训机构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培训机构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的规定。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20年5月 8 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送惠来县农业农村局。材料包括:申请书、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选省级培育基地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往期培训业绩等)、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等。
2.专家评审。在揭阳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惠来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惠来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葵南新区农业农村局
2.联系人:钟浩泽
3.电话:0663-6683359;13682821337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