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我局将对以下共1864辆三年以上没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的行驶证和号牌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30天(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7日),注销后的拖拉机其号牌、行驶证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拖拉机所有人自负。
特此公告。
附:拖拉机公告注销名册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