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方法》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准予广东新安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种鸡场种鸡饲养,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见附表1)。
特此公告。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表1: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生产范围
1
广东新安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种鸡场
惠来县前詹镇石峻村顶公牛尾片
吴秋生
445224204210005
种鸡饲养
附件: 公告(2021.12.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