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方法》的规定,经审查,我局决定:

       准予广东新安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种鸡场种鸡饲养,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见附表1)。

       特此公告。



惠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27日 

附表1: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生产范围

1

广东新安大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种鸡场

惠来县前詹镇石峻村顶公牛尾片

吴秋生

445224204210005

种鸡饲养

附件: 公告(2021.1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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