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神泉示范性渔港二期工程(港区道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前,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惠来县神泉示范性渔港二期工程(港区道路)

  建设项目概况:惠来县神泉示范性渔港二期工程(港区道路)计划总投资7429.31万元,工期:24个月,拟建设港区道路、观景平台、渔民上岸点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如下:

  (1)港区道路969.5m;

  (2)观景平台六座,单座尺寸为10m×3m;

  (3)渔民上岸点平台四座,单座尺寸为10m×10m。

  (4)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程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项目环境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网络链接

  报告书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HqkuTyf61CgPSMq-B2MUw

  提取码:vvol

  公参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vPip2JFE5_KpUHf5F7WCQ

  提取码:0u14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箱、来访、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联系。



  惠来县渔业发展公司                     

  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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