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人社监(公)字〔2020〕14号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局于2019年7月25日将深圳市联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期限为1年。经我局复核,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对深圳市联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决定书(惠人社<移黑>字〔2020〕第01号)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4日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
惠人社(移黑)字〔2020〕第01号
移出单位名称:深圳市联民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韵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65685106
单位住所地: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马家龙社区大新路88号马家龙63栋502(525单元)
相关责任人:徐家宏;身份证号:31010119760302****
你单位因将承接的工程发包与自然人徐家宏承包施工,致拖欠李继红等46名民工工资共计67.75万元,于2019年7月25日被本机关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现列入期限已满一年。
经本机关复核,你单位已改正了违法行为,且被列入期间未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形。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你单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8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