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补助金发放条件
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的50%,即634.5元每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的15%,即190.35元每月。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和停保状态,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告知申领人,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
惠来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