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惠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中共惠来县委办、惠来县政府办〈惠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精神,以加强行政指导,构建和谐执法环境为核心,紧紧围绕人社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年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修改完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督办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促进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提高了行政工作效能。为从根本上解决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局还注重加强源头管理,建立惠来县应急周转金专用账户,积极牵头相关部门,制订了《惠来县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从源头上遏制劳资纠纷的高发态势。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针对人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干部职工法律水平偏低和运用法律熟练程度不高的现状,着力加以改进提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上岗执法的行政人员全部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一年来,选派参加省劳动监察员、信访工作人员培训32人,有效地提高队伍人员素质。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经常性组织学习人社法规,宣讲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知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管理入手,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服务于企业。一是健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服务机制。通过对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法规宣传、纠纷调处,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状况的实时监控,在全县39家企业建立监测点,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调查等举措,主动走访企业,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免费合同文本,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指导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一年来,全县各用人单位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0101份,签订率达到98.5%。二是强化服务指导,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做好特殊工时制许可辅导工作,一方面加强服务指导,就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办理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对企业进行宣传,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规范的企业申报特殊工时制。另一方面完善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审批办法,简化审批程序,方便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工时制度,帮助企业依法合理地减少人工成本支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自律教育,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体制,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三是开展行政指导,探索依法行政新方式。 根据新形势及时调整执法思路,将行政指导引入监管与服务工作中,以“人社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允”为准则,灵活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建议等软性执法手段,体现刚柔相济,合理行政。对于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企业走访中发现用人单位有轻微违法问题,通过加强事前引导,逐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及时以电话通知或书面提示的形式向企业法人宣传、解释法律法规,提前告知各项监管要求,并列为跟踪对象进行后期监测,通过上门回访,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加强自律,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为创新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政务环境。一是搭建宣传平台。以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通过开展户外专场政策宣传咨询活动、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就业九条)、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要点、《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依法用工,为求职者答疑解惑,一年来,开展户外宣传7场次,从而增强了企业依法、守法的观念,提高了劳动者维权意识。二是搭建阳光平台。为让广大群众对人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有一个总体了解,我局专门开辟人社业务办事指南栏,分别将养老保险、特殊工时等程序、时限及行政许可事项公布上墙。及时编制《人社信息》,反映人社工作动态。及时将各类信息在人社网站发布,使行政行为公开、透明,真正体现为民、利民、便民,依法行政。一年来,编制《惠来人社信息》9期,发布各类信息253条。三是搭建资讯平台。通过举办大型招聘会暨政策咨询会,开设劳动就业、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劳动权益等政策咨询台,全方位为劳动者提供政策指引。利用局大门口LED屏幕开展用工信息宣传推介,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各镇人社服务所办事厅全天候开动电子显示屏滚动及时发布企业用工等信息,免费供求职者选择,有效地整合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现单位岗位与求职需求速配,解决采集岗位与求职者在时间与地域上的差距,达到无缝对接。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维权维稳工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常态化维稳工作。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同时,我局把信访工作当作监察执法的关键,做到重心前移,热情、耐心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调处劳资纠纷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切实做到来信有回复,来访有接待,事件有调查,问题有解决,从而化解了社会矛盾。一年来,全县受理投诉案件416宗,调结率100%,追发拖欠工资7476.62万元,涉及劳动者3276人。按欠薪程序立案查处16宗,下达整改指令文书33份,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作出行政处罚3件6万元。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积极开展非法用工排查,从抓检查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活动,做到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县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6户次,涉及劳动者1.75万人。三是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体系,开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特殊时效性劳资纠纷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依法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全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案件19宗,其中开庭13宗,置换调解5宗,撤诉1宗,结案率100%,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劳资纠纷案件增多。特别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十分突出,疫情期间劳资纠纷案件、仲裁案件增多,给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带来压力。
二是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经费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从业人员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经费紧缺,一定程度制约着劳资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三是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知识宣传方式较单一,未能有效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导致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构建起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上下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惠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部门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各种会议和日常工作中,局主要负责人不断强调和重申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有资质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解决疑难案件和群体性案件提供智力支持,科学决策。根据《惠来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人社网站及时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度,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不断推动人社事业新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加大用人单位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开展各种专项检查行动,着力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工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提高各股、中心、直属单位依法引导、规范、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关注民生问题,加强监控,大力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工作意识。组织增加执法培训的次数,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服务民生放在工作的首位,以对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满怀深情的态度,把利民惠民的各项政策落实好,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解决好。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系统内和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系统内部普遍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制约。要求全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清单化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及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权不任性,有责必承担,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权力”“法治人社”。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