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惠人社监(公)字〔2021〕08号


河南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立案调查:你单位在承接“粤东管网海丰-惠来联线项目第5标段线路施工管道土建工程5标段”项目施工中,存在着拖欠查茂波、艾奇等19名农民工429503元工资未支付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已将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在项目办公场所张贴,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惠人社监<改>字〔2021〕15号),限你单位在三日内对被拖欠的工人工资进行核实、确认并支付。你单位应于2021年6月8日前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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