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公示)


               惠人社(黑决)字〔2021〕第02号

列入责任主体:娄底市金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29293W

单位住所地: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北侧财智公馆10楼1013号

  经立案调查,你单位在承接揭阳大南海“广东石化项目”多个工程施工中,存在着拖欠焦某红、文某等10名农民工2021年2月-4月份152680元工资未支付的违法事实采用欠薪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责任,且拖欠工资超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的数额。你单位的行为已触犯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的情形。经本局送达《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告知书》(惠人社<黑告>字〔2021〕第02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也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现决定依法将你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期限1年(时间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并在部门门户网站、信用平台等向社会公示、联合惩戒。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惠来县人民政府

  或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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