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惠人社监(公)字〔2021〕第24号


  涉嫌欠薪单位(个人):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513193279238P

  住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棉西路建委大楼

  法人代表人:郑志中   联系电话:0754-83844294

  涉嫌欠薪情况:我局接农民工投诉称,在大南海工业区务工时工资被拖欠。据调查,为你单位将承接的揭阳大南海 “广东石化项目、吉林化建动力中心”工程内外架项目分包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余某丰承包搭拆,致发生承包人拖欠工资行为。经我局电话通知,你单位未派人前来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欠薪问题。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单位于 2021年11月3日前派人到我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处以处罚。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地  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惠来人社大楼103室

  联系人:陈同志        联系电话:0663-6681851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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