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人社监(公)字〔2024〕1号
佛山市崇净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根):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惠人社监理决字〔2024〕1号)
本公告从发布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
联系人:许同志
联系电话:0663-6681851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